陈楚裕主任、刘珂律师帮助广东老乡张某某获得“赔偿金和疾病救济费合计13万余元 ”的胜诉裁决
发布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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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籍的张某某在沪打工期间,不幸身患疾病,根据医生诊断,需要休息养病,慢慢恢复健康。
张某某工作的公司不但不关心慰问,反而对张某某提供的医院病历和病假证明视而不见,以“泡病假”、“未及时返岗上班”为由,认定张某某严重违纪,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张某某失去工作岗位,没有病假工资收入,生活随即陷入困境。经上海市广东商会电子通讯分会黄俊松会长推荐,张某某向元竹律所陈楚裕主任求助。
元竹律所作为上海市广东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为在沪广东企业和广东老乡提供法律帮助,排忧解困,是元竹律所的职责所在,也是元竹律所积德行善、服务社会的初心使命。
陈楚裕主任和刘珂律师仔细研究案情、充分收集证据和精心说理说法,最终获得静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胜诉裁决,认定公司解除张某某的劳动合同违法,帮助张某某获得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疾病救济费合计13万余元,摆脱生活困境。
遇到法律纠纷,请元竹律所帮忙处理,专业敬业,靠谱放心,成为广大在沪广东企业和广东老乡的共同感受,纷纷为元竹律所无私宣传和推荐客户。
陈楚裕主任“热心热血,扶危济困”的事迹,还有很多。在沪的广东企业和广东老乡,为有陈楚裕主任这样一位“金牌大状”律师老乡做后盾而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