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主任陈楚裕律师代理第三人某某公司案件获得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
发布时间: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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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主任陈楚裕律师代理第三人上海某某发展有限公司(小股东)参加申请人上海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申请被申请人(标的公司)上海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资产人民币超过10亿元)“强制清算纠纷”案件,积极代理后,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案件,代理工作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