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律所主任陈楚裕律师代理被上诉人某某公司案件获得二审法院“胜诉判决”
发布时间:2022-12-31 浏览次数:

律所主任陈楚裕律师代理被上诉人上海某某环保科技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公司、标的额人民币145万余元)应诉上诉人上海某某医疗消毒科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件,积极代理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代理工作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赏”


微信公众号:xyzlawyers
联系我们

手机/MP:138 1636 2398

电话/Tel:021-6244 1310

传真/Fax:021-6244 1935

电邮/E-mail:46259269@qq.com

地址/Add: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5 5 号

上海工商联大厦 3111-3113 室(近外滩)

沪ICP备2022035275号  1702535992653243.png 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7654号  版权所有©上海元竹律师事务所 转载须注明来自"上海元竹律师事务所"